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
目 录
一、住房保障工作基础 1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1
(二)发展成效 2
(三)存在问题 3
二、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4
(一)面临形势 4
(二)面临挑战 5
三、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总体要求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目标 8
四、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主要任务 11
(一)健全保障对象分类体系 11
(二)丰富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12
(三)大力发展人才住房 12
(四)加大住房保障要素投入 13
(五)提升住房保障品质 14
(六)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 15
(七)加强住房保障信息管理 17
(八)优化住房保障空间布局 17
五、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实施机制 21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规划衔接 21
(二)健全法规政策,完善机构设置 21
(三)压实地方责任,加强监督考核 21
(四)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信息公开 22
住房保障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开展住房保障工作不仅是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务实措施,也是支持江门市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工作部署,统筹解决现在哪个app能买足彩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以及人才的住房需求问题,建立健全江门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和指导住房保障的筹建、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住房保障“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江门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住房保障工作基础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一是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1153套,实际完成1801套,完成率达到156%;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665套,实际完成2228套,完成率达到134%;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目标任务4188套,实际完成4861套,完成率达到116%;2020年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目标任务为120户,实际完成461户,完成率达到384%。
二是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印发《江门市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指引(2017年版)》(江建函〔2017〕917号)、《江门市本级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使用与管理程序指引》(江建〔2017〕244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江府〔2019〕32号)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更加规范。
三是信息系统建设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双贯标”工作,成为全国新版公共租赁住房贯标系统的上线试点城市;在润泽园、福泽园、上城摩卡园、惠泽园4个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试点开展智慧小区建设,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智慧管理。
四是人才安居起步发展。全市通过企业自建、项目配建和集中新建等方式筹建人才住房2113套。申请人才安居人数从2016年的33人增加至2019年的415人,增长了近10倍;2019年,江门市实施实物人才安居人数为153人,实施货币人才安居人数为262人。
(二)发展成效
一是极大地缓解了城镇弱势群体的住房困难。江门市共有各类保障性住房26951套(含租赁补贴),通过实物或货币方式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达到35210户,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规模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低收入)占比约为73%,存在重疾、鳏寡孤独、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困难情况的家庭占比约为13%。
二是为住房保障家庭提供了良好的居住条件。江门市共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11个,均选址在生活、就业较为便利的地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专业化程度较高,住房保障家庭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安保安全、公共清洁、设施维护、绿化管理、停车管理等给予了较高评价。
三是住房保障覆盖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江门市的住房保障条件实行年度调整,2016-2019年市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准入门槛由1985元调整至2660元,放宽幅度达34%。2019年,各市(区)住房保障收入准入门槛放宽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保障对象范围逐步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工人扩大至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
四是促进棚户区居民圆梦安居。江门市共改造棚户区21个,棚户区的主要类型为老城区脏乱差棚户区和危旧住房,累计开工棚户区住房改造2901套,既保障了居民住房安全,也促进了城市面貌和城市功能改善。
(三)存在问题
虽然江门市住房保障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十三五”期间,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不稳定、地方住房保障运营管理处于探索阶段,以及房价快速上涨导致新市民住房保障需求增加等原因,江门市的住房保障发展仍存在不足,如住房保障层次较为单一、房源供应难以持续,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引导不足,住房保障管理机制不完善等。
二、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是住房保障顶层设计进入变革期。党的十九大提出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以来,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住房保障对象从城镇户籍家庭为主逐渐覆盖城镇常住人口,新市民的住房困难日益受到重视。国家在供应体系方面,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运营管理方面,提出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因此,“十四五”期间,江门市须根据国家顶层设计变化做出住房保障工作调整。
二是湾区先进城市住房保障水平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全国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住房问题日益突出,大湾区先进城市相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把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保障问题作为重要改革目标。江门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城市战略地位不断提升,交通互联互通加强,全面融入大湾区是必然趋势。江门市应顺应湾区先进城市住房保障发展的新趋势,结合地方实际,主动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三是户籍制度改革加大住房保障供给压力。随着国家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入户“零门槛”,为江门市人口加速增长创造了机遇,但对城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提升也带来挑战。相比“十三五”,“十四五”期间,江门市面向城镇户籍居民的住房保障供给压力将有所增加。
四是经济社会转型需要住房保障支持。江门市正处于经济产业结构持续调整时期,但城市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市场不活跃、科研创新人才吸引力不足等问题正制约着城市转型发展。“十四五”期间,江门市住房保障发展应与人力资本结构转型相协同。
一是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的关系仍需探索。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住房保障方向已经从“保基本”为主转向“促发展”为主,为了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吸引企业落户以及青年人才在江门就业和生活,江门市应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但考虑到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加大,“十四五”亟待建立与市场相协同的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供给体系。
二是实物供给和货币补贴的关系面临调整。“十四五”期间,江门市住房保障的总体思路是实物供给和货币补贴并举发展,不同保障方式解决的问题须各有侧重,应适当增加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弥补房源不能迅速增加的现实情况,尽快实现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同时,有针对性地增加实物供给,缓解现状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在空间上供需不匹配的问题。
三是实物筹建和土地供应的联系亟待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实物筹建需要占用城市土地资源,但江门市住房保障需求管理机制尚不健全,未能全面掌握和管理住房保障需求,及时合理制定住房保障筹建计划以及按需申请土地、资金等要素,实物筹建的不确定性较大。“十四五”应完善住房保障从需求到供应之间的传导机制,合理确定住房保障供应目标。
三、江门市“十四五”住房保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充分立足江门市居民居住现状和住房保障需求,综合考虑经济产业、人口、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因素带来的住房保障需求变化,以及国家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要求,深化住房保障体系改革,在继续做好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创造条件,帮助城镇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各类人才等缓解住房困难,充分激发市场力量参与积极性,致力于在发展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双轨运行,同步发展。推动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双轨发展,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促进住房保障实物和补贴并举。加大人才住房筹集力度,在做好高层次人才保障基础上,逐步将一般人才纳入保障范围,健全“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供给体系,支持江门建设人才强市。
提升品质,创新管理。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的选址布局和规划设计,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存量房源提质改造,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级统筹,强区放权。优化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强化市级住房保障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作用,统一制定基本规则和责任清单,将具体管理业务下放至下辖各市(区),由各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管理实施,赋予基层灵活自主权。市区联动、区际合作,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加快促进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体系改革,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住房保障供给力度,推动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双轨并行发展,完善住房保障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改善各类人群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江门市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提供有力支持。“十四五”期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保障家庭力争达到14100户,新增供应各类房源(含租赁补贴)达到8100套。
表1 “十四五”江门市住房保障发展目标一览表
表2 “十四五”江门市各市(区)住房保障供应目标
单位:套
表3 “十四五”江门市各市(区)住房保障新增供应目标
单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