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溪镇2017年财政决算
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8年1月31日在赤溪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一、2017年财政决算
2017年我镇财政部门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打造区域能源重镇、客家风情小镇”的总体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财力保障,顺利完成了镇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和工作任务。
(一)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市库)完成情况
2017年我镇实现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01.62万元,较上年增收420.62万元,同比增长53.86%。其中:
1、国税收入987.41万元,比上年增加565.41万元,同比增长133.38%。
2、地税收入214.21万元,比上年减少144.79万元,同比负增长40.33%。
(二)财政收支结余情况
2017年我镇财政收入4980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我镇财政总支出4972万元,比上年的5025万元减少支出53万元。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万。
2017年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
1、预算内资金收入:2680万元
2、预算外资金收入:2300万元
以上合计:4980万元。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0万元。
其中:⑴工资福利支出1960万元;⑵行政管理运营支出:650万元。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0万元。
其中:⑴城镇建设支出:650万元;⑵环境卫生整治支出:250万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350万元。
其中:⑴农业救灾复产支出:150万元;⑵林业工作及管护支出:50万元;⑶水利工程支出:15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260万元。
其中:⑴治安秩序维护支出:180万元;⑵综治维稳支出:35万元;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支出:15万元;⑷征兵武装支出:30万元。
5、社会保障支出:430万元。
其中:⑴特困人员(五保户)供养金支出:219万元;⑵医疗救助、高龄津贴支出:100万元;⑶临时救助、优抚对象补贴以及残疾人补助等支出:75万元;⑷现役义务兵及退伍军人优待金支出:36万元。
6、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30万元。
7、教育、文体事业支出:70万元。
8、扶贫工作支出:80万元。
9、人大政协事务支出:25万元。
10、妇联、共青团、侨务、老干事务支出:15万元。
11、纪委工作支出:2万元。
12、重大项目协调支出:90万元。
13、其他支出:10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4972万元。
各位代表,2017年我镇的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相适应,镇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行政运营方面开支。在能够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作的前提下,积极向上级各部门争取资金进行了一系列的民生工程投入,使得我镇的城镇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并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招商引资项目难以引进及当地企业发展较慢,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增大,主要是实行新财政体制后我镇税收分成收入减少,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但与此同时各项事业开支逐年增加,城镇建设和水利工程投入增加,财政供养人员过多,还有政策因素的影响,已成为我镇财政增支的主要原因。三是经济结构较为单一,税收缺乏新的增长点,已经几乎达到瓶颈。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高度的重视和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本年度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财政收入目标下达我镇财政税收入任务,结合我镇财政的实际进一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税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执行财政政策,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大预算约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经人民政府研究:
(一)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市库)完成目标
2018年我镇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450万元,较上年增收,248.38万元,同比增长21%。其中:
1、国税收入1200万元,比上年增加212.59万元,同比增长21.53%。
2、地税收入250万元,比上年35.79万元,同比增长16.71%。
(二)财政收支结余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收入4800万元,比上年减少收入180万元。2017年我镇财政总支出4800万元,比上年的4970万元减少支出170万元。财政预算执行结果,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
1、预算内资金收入:2500万元
2、预算外资金收入:2300万元
以上合计:4800万元。
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主要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万元。
其中:⑴工资福利支出1900万元;⑵行政管理运营支出:580万元。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0万元。
其中:⑴城镇建设支出:550万元;⑵环境卫生整治支出:250万元。
3、农林水事务支出:400万元。
其中:⑴优化农业生产支出:150万元;⑵林业工作及管护支出:50万元;⑶水利工程支出:2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260万元。
其中:⑴治安秩序维护支出:180万元;⑵综治维稳支出:35万元;⑶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支出:15万元;⑷征兵武装支出:30万元。
5、社会保障支出:440万元。
其中:⑴特困人员(五保户)供养金支出:220万元;⑵医疗救助、高龄津贴支出:100万元;⑶临时救助、优抚对象补贴以及残疾人补助等支出:80万元;⑷现役义务兵及退伍军人优待金支出:40万元。
6、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0万元。
7、教育、文体事业支出:30万元。
8、扶贫工作支出:100万元。
9、党建工作支出:30万元。
10、人大工作支出:25万元。
11、政协、侨务、老干工作支出:10万元。
12、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支出:30万元。
13、纪委工作支出:5万元。
14、重大项目协调支出:80万元。
15、其他支出:10万元。
以上支出合计4800万元。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财税管理,狠抓增收节支,努力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确保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的目标,确保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全面完成,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抢抓机遇、开拓税源、增加财税收入
坚定落实中共赤溪镇第十六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本次人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今年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和完成全年的税收工作任务,抓住台山核电第一期运行的机遇,以及大广海湾开发建设的有利时机,做好重大项目协调工作,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务求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加快安托山科技园项目落地,想方设法发展各类型企业,增强镇级企业实力。特别是充分利用好我镇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我镇旅游业的发展。同时不断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扶持种粮大户,加速“三高”农业的发展,培植新税源,保障财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二)加强财税收入管理工作,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要抓好税收重点,努力拓展地方税源的空间,一是密切联系税务部门,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协调、配合、监督税务部门依法征管,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征尽收;二是加强预算收入执行情况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预算收入依时足额入库,确保收入的增长;三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统筹和监管力度;四是坚持预算平衡原则,量入为出,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制止铺张浪费,讲求实效,扩大理财范围,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大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政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精神,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完善监督体系。认真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压宿非生产性开支,力争经费开支保持在上年度水平、确保收支平衡。二是逐步推行更为先进的管理办法,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继续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法规,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继续巩固“镇级集中支付”管理工作成果,加强全社会的会计监督。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使财政预算更加科学合理。
各位代表,赤溪正处在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时期,我们坚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在镇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镇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全镇经济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干事创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赤溪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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