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和《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函》(江财债函〔202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开发区2020年--2021年末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情况进行公开。
附件:
附件1:2020-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表.pdf
附件2:2020-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表.pdf
江门市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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