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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9-04-17 09:07:53 |
为切实做好我镇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减少山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控制明火上山,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3月15日—4月5日):营造氛围,夯实工作基础。
(一)召开全体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参加清明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活动月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通过广播、宣传资料、标语、宣传车等多种方式,提前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村(居)党组织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是本村(社区)森林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村的森林消防工作负总责,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责任到人。
(四)以村(居)为单位对坟墓集中点以及进山主要道口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同时,村(居)委会及消防中队要摸准村内山火多发点供水点,确保灭火水源充足。制定好村(居)清明节期间各祭祖集中点、主要道口等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在3月30日前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阶段(3月18日—4月1日):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一)各村(居)各单位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二)对村(居)内的精神病患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作用,落实村民祭祖时谨慎使用明火。
(三)镇安监局要联和各村(居)对全镇范围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点进一步排查,打击非法运输、储存行为,确保无证销售点全部关闭,由镇具备合法销售许可销售点统一销售,并进行身份证实名购买。镇安监局联合镇农综向村民发放《致海宴镇广大群众朋友的一封信》,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办法,凡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按照2000元/次的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举报电话:0750-5733511。
(四)各村(居)要建立防火应急小分队,并进行防火应急演练,加强灭火棒、消防摩托等灭火器械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确保防火灭火器械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4月1日—4月8日):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一)村(居)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和部署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防火宣传作用,做到家喻户晓。同时,驻点领导和驻村干部牵头,以村(居)为单位,召开村(居)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老年协会会议,传达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皆知。
(三)清明节前关键时期,各村(居)要在各祭祖集中点、主要道口等张挂宣传横额及标语,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到位。清明节(4月5日)当天,镇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休假,24小时在岗以应对突发情况。节后两日也是防火关键时期,镇政府安排镇应急分队及防火护林员值班值勤。同时镇派出所根据工作需要在往年山火高发点及主要进山道合理分配警力。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集中精力抓防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镇领导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负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包片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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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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