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深井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深井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12-04 14:43:39 |
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12月3日,深井镇在深井圩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镇普法办等多个部门参与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派发法律知识宣传单和小礼品、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与扫黑除恶、禁毒、妇女维权、劳动保障、检察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镇群众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活动现场氛围热烈,群众热情洋溢,参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将积极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深井镇将继续做好宪法的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打开和谐之门提供保障。
来源:深井司法所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