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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5日,市城管局环卫管理和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上党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第三点内容。
首先,关长青书记给各位党员完完整整地宣读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然后和党员们探讨我们基层党组织是否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挥了作用。其中,罗双红和黄宗荣同志认为我们党支部基本上按照党章要求,发挥好了基层组织的作用。
接着,关长青书记为党员们宣读《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第三点内容:实现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1、对党章规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任务作用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巩固农村党组织在基层组织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地位;3、加强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城市基层组织和一切工作中的领导;4、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5、充分发挥高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6、加强党组对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的领导;7、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
关长青书记:请各位党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和《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第三点内容,看看我们党支部有无达到相关要求,或者有什么不足或建议?
伍卓波同志:经过对照党章和三年行动计划,我认为我们党支部符合以上相关要求。
陈杰源同志:我们支部党员们平时在工作岗位上都比较忙,可能在联系群众方面的时间就相对少一些。
关长青书记:刚才陈杰源同志提到的联系群众方面工作,以前在这方面的投入时间的确不足,但是从今年开始党组织和党员要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这个活动的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将会弥补我们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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