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卫生监督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序号 | 证明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保留的理由 | 备注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索要部门 | 行政事项 | 开具单位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1 | 场所房产证明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 卫生健康局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房屋管理部门或村委会 | √ | 上级部门要求 | |||
2 | 土地使用方面的证明材料 |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卫生健康局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国土局 | √ | 上级部门要求 | |||
3 | 规划建设方面的证明材料 |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二)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必须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申请人资质条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置协议书、选址报告、资信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等设置申请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土地使用、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卫生健康局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规划局 | √ | 上级部门要求 | |||
4 | 消防验收证明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提交的设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以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13〕816号),文件中提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是,卫生行政部门可要求设置单位(人)出具消防和环保部门的相关验收证明。 | 卫生健康局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消防部门 | √ | 上级部门要求 | |||
5 | 环保部门的相关验收证明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提交的设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以及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前置审批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13〕816号),文件中提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是,卫生行政部门可要求设置单位(人)出具消防和环保部门的相关验收证明。 | 卫生健康局 |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环保部门 | √ | 上级部门要求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